關於公會ABOUT US

委員會組織簡則

桃園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「市場資訊與會刊委員會」組織簡則

第一條

本委員會定名為「桃園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市場資訊與會刊委員會」,以下簡稱本委員會。

第二條

本委員會其存廢改組悉由本會理監事會視其需要決定之。

第三條

本委員會之任務如左:
一、蒐集資訊統計分析,提供會員及政府參考。
二、蒐集桃園及其他縣市政府主計統計資料。
三、研究房屋市場發展趨勢,提供同業參考。
四、策訂本會會刊出版計畫,並適時研討修訂。
五、加強同業聯繫交流,扮演溝通管道,以適時反應業者心聲,為同業爭取權益。
六、專業性文稿及會刊之審閱。
七、蒐集專家、業者及學者等之精闢言論、文章,編纂建築相關叢書,提供會員參研服務。
八、督導編輯人員力求版面美化並準時出刊。
九、成立不動產資料室,蒐集國內外建築產業之訊息動態、建築設計及施工技術等資料、剪報,建立資訊體系。

第四條

本委員會設執行委員三~五人,主任委員由理事長指派。

第五條

本委員會委員任期三年,但應配合當屆理監事之任期改選。

第六條

本委員會委員為無給職。

第七條

本委員會每三個月舉行定期會議一次,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,均由主任委員召集並主持。

第八條

本委員會主任委員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,得由副主任委員代理之。

第九條

本委員會需要推行工作或決議事項,均應以本會名義辦理或行文。

第十條

本委員會推行工作所需經費,得報請理監事會統籌辦理,不得另立預算。

第十一條

本簡則如有未盡事宜,得提經本會理監事會通過修正之。

第十二條

本簡則經本會理監事會通過後施行,並報主管機關備查。

第十三條

本辦法經理監事通過後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